关于做好2012年暑期江苏大学生赴美文化交流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21浏览次数:218

 

关于做好2012年暑期江苏大学生赴美文化交流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国家经济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满足我省在校大学生赴美学习交流的需求, 2011年暑期实施了江苏大学生赴美文化交流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现决定2012年暑期继续实施大学生赴美文化交流项目。为做好该项目的宣传、报名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14天赴美文化交流项目
参加项目的学生将访问旧金山、洛杉矶、华盛顿、纽约、波士顿等美国东西海岸著名城市,游览好莱坞、白宫、华盛顿纪念碑、航天博物馆、美国国会、自由女神像、大瀑布等美国著名文化景点,参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美国知名学府和部分社区学院。同时,还将安排一天时间听取关于美国历史、文化、教育的综合讲座。
221天赴美文化交流项目
参加项目的学生将访问旧金山、洛杉矶、华盛顿、纽约、波士顿等美国著名城市,游览好莱坞、白宫、华盛顿纪念碑、航天博物馆、美国国会、自由女神像、大瀑布等美国著名文化景点,参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美国知名学府和北弗吉尼亚社区学院等部分社区学院。同时,学生还将有一周时间在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听取有关美国经济、美国文化、美国社会、美国高等教育体系、大学生就业及如何申请美国研究生等情况的专题讲座。
上述两个项目学生可自主选择。
二、项目时间
2012年7月5日—8月25日之间分批进行。
三、报名条件
江苏高校在籍学生,身心健康。


四、报名工作及其他事项
1、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江苏大学生海外文化交流项目报名表》,于201231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外院学生办公室辅导员处。
具体费用:
1)费用:2周团:31600元/人
      3周团:36800元/人
2)费用包括:全程机票费,境外保险费,签证费,境外期间学习考察费、游览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导游费、翻译费、集体活动所发生的小费,服务费。
3)费用不包括:护照证件费,一切私人费用,如:购物、洗衣、电话、收费电视节目、邮寄、行李搬运费等。
2、特别注意:
报名者须持有因私护照,并确保因私护照在2013年2月底前有效。无因私护照者,必须在2012年3月15日前办理好;户口不在江苏的学生必须回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
相关资料可到学生处学办查阅:
1)江苏大学生赴美文化交流项目指南
2)宣传光碟
3、项目的具体日程安排将在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网站首页《项目指南—短期交流》里公布,请各校及报名者登录协会网站http://jeaie.ec.js.edu.cn 及时获取准确信息。
附件:江苏大学生赴美文化交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