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2012届毕业生离校户档不再留校保存两年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次数:186

 

2012年本科生的毕业离校工作即将开始,在此保卫处特别提醒各毕业生,请于毕业当年一定要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就业报到证,不要把档案、户口保留在学校。下面通报最近几年接连发生的几件因学校保留户口险些酿成严重后果的案例,请注意:
有一名我校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2012年考上了我校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录取调档案时找不到该生的档案。查找原因:该生2010年毕业时申请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2012年保留二年期满,学生处就业办按照规定开出回原籍的报到证,根据学生处的报到证档案馆将该生档案寄回原籍,保卫处将该生户口迁移证开出。但该生对此一无所知,既没有到学生处就业办领取报到证,也没有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档案馆寄出的档案正在途中,原籍还没有收到档案,户口、档案都在转移过程中,该生焦急万分,却无能为力,影响了研究生的录取。诸如此类的情况接连发生,给学校和学生造成了严重影响。
有一批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毕业当年申请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2011年考研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已经入学。但是由于研究生院和学生处没有及时沟通,2012年学生处就业办按照保留二年期满返回原籍的规定,给这批学生开具了回原籍的就业报到证,保卫处在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时发现这批学生是我校在读的研究生,立即给予纠正,才避免了错误的发生。
因此,自今年(2012年)起,学生户籍将不再有保留两年后回原籍一说,具体通知如下:
一、         当年毕业升学本校的学生可以将户口保留在学校,不必办理户口迁移。当年毕业升学到外校的学生须提供升入学校的全称或者户口迁移地址
二、         毕业生一定要在毕业当年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就业报到证,出国和准备考研的毕业生也要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回原籍的报到证。不要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
三、         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会影响学生办理出国、考研等与户口相关的事项。
谢谢配合!祝工作愉快!
 
 
                                            保卫处
                                        2012416